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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 通则
1) 价格最优原则 在用户已经选定ABC产品的项目中,保持最合理的销售价格,确保代理商的利益,以便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
2) ABC获胜原则 在与其它产品竞争的情况下,以ABC获胜为最高原则。在此情况下,代理商应该向ABC及早报告,ABC将调配充分的资源给予技术、市场、销售、策略上的支持。
3) 新市场优先原则 优先支持新市场的开拓。新市场是指新行业、新地区、新产品。
第二项 竞争支持原则
1) 尊重客户选择。
2) 在全国性总代理和地方性总代理在地方总代理覆盖的区域中发生竞争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优先支持地方总代理。
3) 优先支持市场工作做得好的代理,包括在行业市场和区域市场上在宣传推广ABC产品方面付出努力更大的代理。
4) 优先支持售前技术支持做得好的代理。
5) 优先支持在价格上不违反ABC规则的代理。
6) 优先支持售后服务声誉好的代理。
7) 优先支持与ABC有良好沟通者。
8) 优先支持在与竞争产品的竞争中有良好表现和提出良好建议者。
9) 优先支持在与其他代理商的竞争中能够顾全大局者。
10) 优先支持在某地区或领域有长期可行的开拓发展计划者。
11) 优先支持那些对下属代理提供良好支持者。
第三项 不支持原则
以下情况将不会得到ABC的支持:
1) 打价格战,挑起恶性竞争者。
2) 不积极开拓新市场,跟在别人后面抢单子者。
3) 用户反映技术支持有问题者。
4) 与二级代理打价格战、抢单子者。
5) 在竞争过程中恶意攻击其他ABC代理者。
第四项 资源共享原则
1) 各代理商应及时向ABC通报各主要项目进展情况,尤其是与其他竞争产品竞争的项目,必须及早向ABC通报,并提出共同推动方案。
2) ABC将根据以上优先支持原则,将通过自己渠道所得到的项目及市场信息转达给有关的代理商,该代理商必须跟踪并向ABC汇报跟踪的进展情况。如果发现跟踪不力,将被减少获得此类信息的机会。
3) ABC的技术人员将主要负责对代理商的售前技术支持,各代理商应充分使用该项资源。该项资源的分配原则同样根据上述优先支持原则。
第五项 协商与证据原则
1) 在遇到ABC代理商之间的竞争时,原则上应该由有关的代理商自己先行协商,在无法协调的情况下,报告给ABC销售部。在特别情况下,可由各公司负责人直接向ABC总经理报告。
2) 在遇到价格竞争时,应首先把情况了解清楚,在确认用户没有采用通过假报对方报价而“两头压”的策略的前提下,考虑自己的报价策略。
3) 对于违反ABC价格策略的代理商,ABC要根据情况和有关规定作出惩罚处理。只有两种情况可以例外:一是价格通过ABC同意;二是遇到对手产品的竞争,报告ABC后并征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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