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列表     欢迎培训机构、培训讲师在此发布培训信息,可留自己的联系方式,没有任何设限!  [admin  2008年10月14日]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未来网络学习中心 >> 文章中心 >> 管理益文 >> 人力资源 >> 文章正文
  [图文]关于工龄买断的“劳动合同法”问题           ★★★
关于工龄买断的“劳动合同法”问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推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7 下午 05:46:50

 

  有这样一个案例:

  某员工1984年到一家国企参加工作,2000年企业改制,员工工龄买断。之后该员工继续在该单位工作,一直没有离开过,一年一签劳动合同。

  明年的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该员工认为,这里的定义并没有说工龄的问题,只是讲连续工作十年,而他本人显然已经在所在单位连续工作超过10年,他希望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要求与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那么,他的这种要求合法律吗?

  另一种观点认为,2000年公司改制,买断员工的工龄,现在公司员工的工龄都从2000年算起,到目前只有七年,还不够10年,因此不能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里的矛盾焦点在于,工龄与连续工作年限是什么关系,到底如何界定?

  从字面上讲,员工可以认为,公司买断的只是工工龄,而实事上是在公司“连续工作”超过10年。

  另一方面,也有观点认为,工作的开始时间应从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即然2000年之前的工龄已经买断,则新的劳动关系都应从2000年起,所以连续工作的起点只能从2000年起,到目前只有7年。

  当然这位员工也通过最近的华为的事件中得知,工龄被买断有几个标志:停工资,停社保,办理失业等,他认为即然一直都没离开过单位,就应该是连续工作。
  而且这个问题非常关键,还涉及到国家即将出台的带薪休假制度,象这种情况是应该按10年以内休5天假还是应该按20年以上工龄休年休假呢?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

  答案在哪里呢?看来,这里也期待专家给出定论。

  当然,双方沟通协商出一个大家都满意的结果也并非不可,对于老员工,签中长期劳动合同,也是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向。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5月29-30日《劳动合同法…
    新劳动合同法之惑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劳…
    11月29-30日培训:劳动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11月17日培训:劳动合同…
    12月1日总裁沙龙:劳动合…
    10月新《劳动合同法》下…
    专家解读“劳动合同法”…
    违约金有法可依不能任意…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Copyright 未来网络学习中心 京ICP备05016210号
    Tel:010-62289808 62289881 62288023 FAX:010-62288023 E-mail:service@czwy.net
    运营支持: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 北京驰章文业咨询有限公司
    常年法律顾问:苏国清律师
    PPT培训